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1-2022-04420
项目名称: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4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声明函;(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和大押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提供《投标函》。
(3)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格式。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投标邀请)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1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区政府征地办)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
联系方式:020-28296881
名 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83851835
项目联系人:岑工
电 话:020-83851835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