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509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获取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三、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条“投融资业绩”中“投资额以项目总投资额乘以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计算”要求 。 招标文件其余涉及项目投资额认定要求之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四、“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业绩要求修改为“近五年的项目,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独立或者以联合体承接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投融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且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施工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近五年,每具备 1 条长度不小于 30 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每条业绩中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加 2 分。本项最高 6 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确定,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截图。”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修改为“上年末净资产”,评分标准修改为“ 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4.6亿元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6 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8.755亿元,本项得 8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12.91元,本项得10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上年末净资产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地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邵国禄 0998-2964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李明阳 18899161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 18899161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