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川渝国际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50号 | 138.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川渝国际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运行维护服务 | 运行维护服务 | 本次服务人员数量为15人。划分为3个岗位:综治管理岗、综治综合岗、综治服务岗。 | 综治管理岗主要负责内江市委政法委第二办公区后勤保障工作、对接内江市委政法委委机关办公室及外单位相关事宜,统筹协调领导交办的工作;综治综合岗主要负责综治信息系统实体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文印服务等工作;综治服务岗主要负责车辆驾驶、后勤保障等工作。 | 本项目服务年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 4.1供应商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供应商须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4.2服务人员须服从内江市委政法委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具体服务人员需经内江市委政法委面试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4.3供应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按内江市委政法委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书面通知,不得扣发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险种。供应商需按月向内江市委政法委提供缴纳凭证资料(凭证资料包含:人员工资发放和保险购买金额清单),不得克扣费用。若因供应商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5若因岗位需要等不可力抗因素需要调整、增加工作时间,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4.6人员组建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完成服务人员组建工作。 4.7供应商负责对服务人员开展适应服务的技能培训服务。 4.8采购人可动态增减所需服务人员数量,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所需的实际服务人员数量进行组建服务人员。 4.10本项目服务年限内,采购人可在成交价格范围内,根据当年预算情况调整岗位人数,相关费用根据岗位人数据实结算。 4.11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采购人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上级单位要求,有重大变动,该合同提前终止,不承担违约责任。 | 138.00 |
夏良湖、周建、段志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因系统无法显示完整成交金额,本项目成交金额为:138.00元/人/月。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联系方式:0832-2022880
名称: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2单元3楼2号
联系方式:0832-2121778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0832-2121778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