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工会委员会2022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201D50N2047A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工会委员会2022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采购慰问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5,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 | 2022年采购慰问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5,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指定交货时间交货,详见合同。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采购慰问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采购慰问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具声明函,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声明函,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时,出具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7.★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8.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交货时间交货,详见合同。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项目属性:货物。
11.品目类别: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万寿北街38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89115244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56/37860542
项目联系人:罗佳琳、陈光
电 话:020-37861056/3786054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