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JXY2026050806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1.征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二)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 征集文件原文 | 现修改为 |
业务工具配备(16分) | 供应商配备的业务工具软件:土建工程类、安装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每配备一类软件得 4 分,最高得 16分。 注:提供供应商购买软件的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费用支付凭证(租赁时间须包含本项目整个服务期),如票据(或合同)上无法体现软件专业的,还需提供软件公司出具的证明。 | 配备的业务工具软件:土建工程类、安装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每配备一类软件得 4 分,最高得 16分。 注:(1)提供购买软件的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费用支付凭证(租赁时间须包含本项目整个服务期),如票据(或合同)上无法体现软件专业的,还需提供软件公司出具的证明。 (2)提供的业务工具软件及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人员配置(35分)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审核组人员数量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或工程造价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5分,每有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5分,满分25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或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 2.5 分;满分 5 分。 注:(1)以上人员提供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证书计分。 | 拟派本项目审核组人员数量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提供的人员及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5分,每有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5分,满分25分; 注:(1)以上人员提供有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提供的人员及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 2.5 分;满分 5 分。 注:(1)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提供的人员及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荣誉(8分) | 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一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类企业荣誉称号或获奖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2.审核组人员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一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类荣誉称号或获奖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得分。 | 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及以后(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一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含行业协会)颁发的造价类企业荣誉奖项的得4分,满分4分。 2.审核组人员中自2021年1月1日(含)及以后(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一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含行业协会)颁发的造价类荣誉奖项的得4分,满分4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能体现获奖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企业业绩(16分) | 1.供应商 2021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单)日期为准),承担过政府性投资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工程项目设计概(估)算编制等造价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满分8分。 2.供应商 2021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单)日期为准),承担过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工程项目设计概(估)算编制等造价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满分8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和已完成证明材料(如:成果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 (2)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反映项目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性评审因素信息,若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则另需同时提供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供应商 2021年 1月 1 日(含)及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单)日期为准),承担过政府性投资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工程项目设计概(估)算编制等造价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 2.供应商 2021年 1月 1 日(含)及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单)日期为准),承担过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工程项目设计概(估)算编制等造价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和已完成证明材料(如:成果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等)。 (2)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反映项目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性评审因素信息,若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则另需同时提供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使用预算资金或专项债融资方式,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主导,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响应文件中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关键页须注明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政府保障、财政投资、财政保障、财政支付、专项债融资等字眼。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业绩,评审小组不予认可或认定为非政府性投资项目。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2.开标时间变更至:2026年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征集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征集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20号科技孵化器
联系方式:0562-889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洲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泰山大道(铜陵)数字文化产业园399号二楼
联系方式:18756202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56202501
附件信息:
2-更正公告-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框架协议采购.pdf
175.8K
2-答疑澄清文件-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框架协议采购.pdf
360.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