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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5-12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电子邮箱(jshcqxm2022@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LC-JDGS-2026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表中零售均价的90%,本项目按折扣(%)报价。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包括江都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2026- 2027年食堂食材进行采购,包括不限于粮类、食用油类、干货调味品类、肉类、冷冻制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蛋类、鲜活水产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等11类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形,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分包金额的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型企业制造,则可以分包,也可以不分包。投标人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电子邮箱(jshcqxm2022@163.com)

方式: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jshcqxm2022@163.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缴纳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后,再发送招标文件至《参与投标确认函》中指定的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提交要求:线下密封提交。

投标人应线下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投标光盘(或U盘)一份(内含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电子光盘(或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 52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金山路118号        

联系方式:张陈 0514-86864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201-208室            

联系方式:张驰 0514-86663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驰

电 话:  0514-8666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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