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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变电所增容及三连轧变台、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6-04-17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项目概况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变电所增容及三连轧变台、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WG2026006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变电所增容及三连轧变台、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3.7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753.71万元(含暂列金20万元)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2.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3.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项目概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变电所增容及三连轧变台、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改造工程。

5.采购范围: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南湖校区变电所增容及三连轧变台、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改造工程并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相关施工报批、送电申请手续等相关业务办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主要包括:

(1)将南湖校区新增一路容量为10000KVA高压进线并改造变所相关配电系统,包含:新增高压配电柜、现有高压配电柜综保改造、更换电容柜、更换部分高压柜等;

(2)三连轧变台增容改造,包含:新增变压器、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新建变电室等土建工程;

(3)更换八舍H区地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等内容。

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8月18日,10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供应商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含)以上资质;(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8日  至 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信息发送至110583783@qq.com: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号:36490188000024464),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以同时收到投标人采购文件费用电汇凭证及合格邮件为准,即投标人未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或未发送合格邮件到指定电子邮箱的,均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导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计算中心207房间(驾车入校须提前在“平安东北大学”公众号进行入校预约)举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计算中心207房间(驾车入校须提前在“平安东北大学”公众号进行入校预约)举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4-83689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            

联系方式:石增良、张冬妮、潘婷婷 024-31918388-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张冬妮、潘婷婷

电 话:  024-3191838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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