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杨万分站新建轻钢式文体活动室及办公楼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3-15-03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杨万分站新建轻钢式文体活动室及办公楼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661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3-15-032;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杨万分站新建轻钢式文体活动室及办公楼用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40000.00元;
5.最高限价:439661.25元;供应商谈判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杨万分站新建轻钢式文体活动室及办公楼用房改造项目 (具体施工要求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9.付款方式:终验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成交人缴纳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甲方收到质保金后支付剩余款项,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10.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保期:按国务院第279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谈判承诺执行;缺陷责任期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3.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根据《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供应商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定标阶段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1其他要求:3.11.1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供应商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
方式: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该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按项目最高限价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793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谈判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3000元,降幅为:65.88%。该谈判保证金建议在2023年6月21日15: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提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已交谈判保证金的依据,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353269900100000535521
财务联系电话:18287638669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 2023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联系工作人员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确认时应携带或发送以下资料一套(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市东文路2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876-6843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江跃海、李艳、李瑞梅/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江跃海、李瑞梅
电 话: 0876-888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