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1、原评分标准中:
| 技术参数 |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主要设备参数响应表及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加★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参数指标有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本项最高得36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 |
更正为:
| 技术参数 |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主要设备参数响应表及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加★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参数指标有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本项最高得35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 |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软件功能截图、第三方检测报告、原厂官网截图、资质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原厂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不满足。投标人如有提供不实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
更正为:
“特别提醒:中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日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5951153651